雲南黑心女導遊李雲,去年為強迫遊客消費無所不用其極,不惜恐嚇及辱罵遊客,其劣行被傳媒曝光後事件轟動全國。雲南景洪市人民法院周日(10日)對李進行一審判處,裁定她強迫交易罪成,判入獄六個月,罰款二千元(人民幣‧下同)。李雲當庭認罪、悔罪,表示接受判決。
法院審理查明,被告李雲於去年十二月十三日至十五日,受昆明雲迪國際旅行社聘用,在景洪帶團友到商店購物時,為迫使對方消費,出言辱罵、威脅,拒發酒店房卡給不消費的團友,更對與她發生爭執的團友驅趕落旅遊巴,最終逼得八名遊客購買商品、付費參加「傣秀」自費項目,金額達一萬五千一百五十六元,情節嚴重。
法院方面並指出,李雲強迫遊客交易的影片後來在網上流傳,不到半個月已被六十多個媒體網站、論壇和微信公眾號轉載,當中網民點擊一萬七千多次、有關貼文六百八十多條、轉發八千二百五十多次,評論一萬六千二百多條,事件造成了惡劣的社會影響。
法官認為,被告的行為已經構成強迫交易罪,鑑於她對自己的行為過錯能主動坦白認罪,依法可以從輕處罰,故作出以上判決。
判決後不少網民讚好,認為可阻嚇劏客的黑心導遊。不過亦有網民指李雲只是替罪羔羊,真正幕後黑手仍逍遙法外。網民指若不能根治不良旅遊機構以低價團費吸客報團,然後再劏客的問題,就算多判幾名黑心導遊入獄,最多只能收一時的阻嚇作用,未幾劏客情況又會故態復萌。
本報綜合報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