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綜合報道】去年六月發生的浙江杭州保母縱火案,昨日在浙江省高級人民法院二審宣判,在一審中被判死刑的被告莫煥晶,上訴被駁回,維持原判。高院審理查明,一審認定莫煥晶放火、盜竊的事實清楚,證據確實、充分,原判定罪和適用法律正確,量刑適當,審判程序合法。
據了解,高院判處死刑的二審案件,會按法例報請最高人民法院核准,換言之浙江高院會自動將此案二審結果上報到最高法院進行覆核,故莫煥晶的辯護律師不需要、也不會再作上訴。
家屬林生斌在火警中失去愛妻及三名子女,昨日他亦有到法庭聽取二審裁決。對於二審維持莫煥晶死刑,他說:「這個結果是預料到的,我終於等到了想要的結果。」
火警發生於去年六月廿二日,莫煥晶在林生斌的杭州豪宅內放火,奪去了林四名至親的寶貴生命。早前林生斌向物業、家政、消防等九個單位提起民事訴訟,索賠一億三千萬元人民幣。林的代表律師指,杭州市中級人民法院已受理,但由哪個庭、哪個承辦人受理還沒有落實,「之後我們會向法院提出申請,有些證據可能要通過法院去調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