洩密案判囚 馬英九提上訴

台灣的前總統馬英九被控洩密等案遭台北地檢署起訴,高等法院上月十五日二審宣判馬英九有罪,處以四個月有期徒刑,可易科罰金十二萬元新台幣(約三萬港元),全案仍可上訴。馬英九辦公室昨日發新聞稿表示,馬已委任律師,針對高院判決諸多疏漏及違法之處,於法定期間內提出上訴。

(綜合報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