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綜合報道】內地持續「掃黑除惡」,山西及湖北的法院日前分別就多宗涉黑犯罪案件作出宣判,其中山西有六十一人被判囚一年至廿年不等。而山東省濱州市、淄博市等地亦有卅六名幹部因涉黑涉惡腐敗及充當「保護傘」而被通報。
山西高等法院昨通報,轄區沁水縣、平遙縣及文水縣等地的法院,同日集中宣判六宗涉黑惡案件,六十一名被告分別被判處入獄一年至廿年不等,部分人同遭處財產刑罰。
湖北鍾祥市法院昨早亦宣判一宗重大涉黑犯罪案件,集團主腦孔令軍、孔令洲涉組織、領導黑社會性質組織罪、開設賭場罪、故意傷害罪、敲詐勒索罪、尋釁滋事罪、非法拘禁罪、妨害公務罪、行賄罪、幫助毀滅證據罪共九項罪名,分別被判囚十七年及十八年,同案其餘十七名被告則分別被判囚一年三個月至十二年半。
至於山東濱州、淄博等地卅六名涉黑涉惡的幹部,目前已受開除黨籍、留黨觀察等不同程度的黨紀政務處分,部分人被移送司法機關。其中濱州博興縣一名村黨支部前書記、村委會前主任去年為向殘疾的舉報人報復,竟糾集並指使多名釋囚在村委門口毆打對方,並將其電動三輪車推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