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班牙大示威抗議法官判決

【本報綜合報道】西班牙五名男子被指於二○一六年輪姦一名少女,但法院周四裁定他們較輕的性侵罪成,各被判囚五至九年。判決觸發全國怒火,多地爆發示威,不滿法官無視這是強姦案。中央政府指要尊重判決,但認為要考慮是否修改有關法律。

五名被告是普倫達、卡貝索略、格雷羅、埃斯庫得羅及博薩,其中普倫達與卡貝索略曾是士兵,格雷羅是前警員。他們私下要好,並在自組名為「Wolf Pack」的WhatsApp通訊群組交流。案情指十八歲的女受害人於一六年七月,在潘普洛納參加傳統節慶活動聖弗明節,凌晨在入住的酒店大堂內被五人強姦,其中一人更用手機拍片。

直斥父權司法制度

受害人手機被搶,她事後在長椅上痛哭,被途人發現及報警,一眾被告隨即落網。他們辯稱受害人同意發生性行為,控方指被告在過程使用暴力,要求重判逾廿二年。根據西班牙法律,性侵與強姦的不同之處,在於前者涉及暴力或威嚇。法官未有提供判刑理據,被告及控方均表明會上訴。

潘普洛納、馬德里、巴塞隆拿、巴倫西亞均有數千人上街,高叫「這不是性侵而是強姦」,直斥這是父權司法制度。有示威者圖闖入潘普洛納法院,被防暴警員阻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