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州人大前書記黃仕芳涉賄公訴

【本報綜合報道】廣東省惠州市人大常委會前黨組書記、常務副主任黃仕芳因涉嚴重違紀,去年被開除黨籍並立案調查。最高人民檢察院昨日通報,黃仕芳涉嫌受賄案,日前已經廣東省人民檢察院指定管轄,由中山市人民檢察院向市中級人民法院提起公訴。

起訴書指控,黃仕芳在○二年至一三年利用擔任惠州市委常委、政法委書記、市委副書記、市委常委、常務副市長、市人大常委會黨組書記、常務副主任等職務上便利,單獨或夥同他人非法收受、索取他人財物,為他人謀取利益,數額特別巨大,依法應以受賄罪追究其刑事責任。

甘肅湖南兩官被提訴

最高檢還同時公布,甘肅省林業廳前黨組書記、廳長馬光明,湖南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前黨組副書記、廳長蔣益民,均因涉嫌受賄罪被提起公訴。兩人均被控利用職務之便,為他人謀取利益,收取巨額財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