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紐約時報》引述知情人士報道,科恩於二○一六年十月十七日成立了一間空殼公司,將十三萬美元轉至公司,一周後再以公司的名義向成人電影女星斯蒂芬妮的代表律師轉帳該筆款項。
負責管理科恩資產的兩間銀行,曾經向財政部發出警告,指該筆款項為「可疑資金」,惟最終不了了之。消息指,調查人員多周前已開始搜查科恩的資料,包括其銀行紀錄,以調查他有否涉及銀行及電匯詐騙。
檢方舉證不容易
有律師分析指,要成功令科恩證明違反聯邦選舉法,檢方要證明科恩付錢給斯蒂芬妮的目的,是企圖影響選舉結果,而非只是單純地出於私人理由,例如保護特朗普的名聲、挽救他的婚姻;這導致檢方在舉證上有困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