殺11女姦屍割器官 「六極」變態狂判死

轟動全國的甘肅白銀市「性變態殺人案」,昨日(30日)在白銀市中級人民法院一審宣判,殘忍殺害十一名女性的兇手高承勇,故意殺人罪、強姦罪、搶劫罪、侮辱屍體罪全部罪成,數罪並罰,判處死刑。高承勇當庭表示服判不上訴,這名令白銀巿民眾聞風喪膽多年的殺人魔終受法律制裁。

五十三歲的高承勇昨日上午被押送離開看守所,被帶上囚車,前往白銀市中級法院聽取審判。法官宣判時,高男面無表情,僅平靜地回覆:「服從法庭判決,不上訴。」部分受害者家屬聞判後激動落淚。法庭裁定高需向每位受害人家屬賠償三萬九千九百四十七元人民幣,於判決生效當日全部付清。

甘肅白銀巿人民檢察院的起訴書指控,高承勇為謀取錢財、強姦婦女、滿足變態心理為目的,先後在白銀市、內蒙古包頭市犯案,尾隨女性、入室犯案,犯下故意殺人、強姦、搶劫及侮辱屍體等罪,致十一名女性死亡。

受害人最小只得八歲

白銀中院認同檢察院的起訴內容,指高承勇仇視社會、漠視生命,為滿足非法佔有目的使用暴力手段;在盜竊時因被發現而滅口;為滿足其侮辱、玷污屍體的變態心理,對多名女性被害人屍體加以毀損或姦污。判決書中以六個「極」形容高的罪行:犯罪動機極其卑劣、手段極其殘忍、性質極其惡劣、情節極其嚴重、社會危害極大、人身危險性極強,並指高的犯罪證據確鑿。

高承勇殺人案發生於一九八八年五月至二○○二年二月間,白銀市共有九名八歲至廿九歲的女性慘遭姦殺。同期內蒙古包頭市也發生兩宗類似案件。由於多名死者被割去乳頭、乳房、器官、生殖器等,故兇手被稱作「開膛手」。

公安部介入 DNA緝兇

惟警方至○四年才對外公開案件,外界質疑這令高承勇得以逍遙法外多年。一六年公安部介入,利用DNA比對等新技術,成功將隱瞞身份、於市內一學校開設小賣部的高承勇逮獲。

高承勇的辯護律師朱愛軍坦承,查閱案卷資料後認為高可能是「人格變態」的人,即使外表樸實,不善言談,但行兇手段極其殘忍。高承勇此前曾表示無力賠償受害者家屬,願捐器官代替,惟有內地法律學者指這不可能減輕其刑事責任,「他的罪行太嚴重了」。

本報綜合報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