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綜合報道】涉嫌於二○一六年五月在日本沖繩縣偷運五百九十七公斤冰毒的三十四歲台灣女子,被日方以「以營利為目的走私興奮劑未遂」等罪名控告,於周四獲日本那霸地方法院判無罪。
該名台灣女子涉嫌和另一名台灣男子同謀,將黑市價值總值四百二十億日圓(約三億一千萬港元)的冰毒,從東海一艘國籍不明的船隻轉移到另一艘遊艇,企圖將冰毒經遊艇運回那霸港,惟事敗被捕。檢方曾要求法院判處十六年監禁,並罰款七百萬日圓(約五十二萬港元)。
日本法院於判決中指出,台女未意識到其餘台男企圖走私冰毒,所以判她無罪。然而,有消息指,被捕的台灣男子在錄取口供時承認,該名台女亦有參與走私冰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