歐洲法院容許裁懷孕員工

歐洲法院周四裁定,若成員國的法律容許,企業可在集體裁員時解僱懷孕員工,但必須向對方提供懷孕以外的理由,並以工作表現為客觀準則等。事緣西班牙女子波拉斯於二○一三年懷孕期間,遭班基亞銀行解僱,她事後入稟歐洲法院。法院指銀行事前已解釋將會裁員,而波拉斯在員工評核中只獲低分,因此解僱她的決定並沒有違反法律。

(綜合報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