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綜合報道】內地律師隋牧青早前接獲廣東省司法廳通知,指其違反了律師行為規定,將吊銷其律師執照。當局上周六在廣州召開處罰聽證會,料數日後作出裁決,決定是否維持吊銷隋牧青律師執業證書的決定。
司法廳指,隋牧青近年代理的某些案件,在過程中出現「違規、違法」行為。當中包括在二○一四年四月,隋牧青為丁家喜、李蔚擔任辯護律師時,在庭審中當庭發言,未服從法庭指揮及退庭,屬擾亂法庭秩序的行為。另外,隋牧青早前會見四川異見人士陳雲飛時,涉私自拍照並對外傳遞文件。隋牧青指出,廣東省司法廳在沒有發出預警的情況下,決定吊銷其律師執照,「實在過於嚴厲」。他強調自己的行為是出於對當事人利益的考慮,從未有意和當局作對。而聽證會舉行當日,多名內地律師欲進入法院內旁聽,但被告知旁聽名額已滿,拒讓他們入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