備忘錄是美國政府首次正式證實,外國情報監視法(FISA)授權令的存在。國會於一九七八年根據FISA而成立外國情報監視法庭(FISC),審批政府部門的電子監視申請。FISC由十一名法官組成,但每宗申請只由一位法官閉門審批。二○一六年,FISC接獲一千七百五十二宗申請,但僅有九宗被完全駁回,另有三百三十九宗及二十六宗分別被下令修改及部分駁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