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爾冠岳警方周二指,三十九歲朴姓男子上周四下午約七時半,於一個後巷中檢到鈔票,他於晚上約十一時將巨款交到警局,警方成功透過閉路電視尋回四十四歲的李姓失主。李男表示,他早前從銀行把美元提出後,本以為保管美元會帶來好事,但過了一段時間後覺得很生氣和鬱悶,所以把錢扔到後巷垃圾堆中。
警方曾懷疑該筆巨款是黑錢,但調查過李男的銀行戶口後,並沒有發現可疑之處。警方兩度表示要將巨款還給李,但都被拒絕。按照南韓法例,失物在六個月內若無人認領,將會歸拾遺者所有。如李放棄取回金錢,在扣除稅金後,朴將會獲得部分款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