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綜合報道】最高人民檢察院旗下月刊發布一篇題為《中國體壇高層觸目驚心的腐敗》的文章,揭露中國體壇的腐敗現象,包括收受賄賂、賽果操控、金牌內定等黑箱作業的情況。文章披露部分案情,包括跳水名將田亮因得罪國家隊某領導而被針對。
文章披露了部分選拔黑幕,例如二○一二年倫敦奧運的舉重比賽中,中國女選手周俊三次抓舉全部失敗,創國家舉重隊在奧運史上最差成績。經查,當時湖北體育局認為她訓練比其他運動員好,堅持「保送」她參戰奧運,反映運動員和裁判選拔制度不公開、不透明。
文章亦揭露操縱比賽、內定金牌的情況。跳水名將田亮因與國家跳水隊某領導交惡,結果他一次表現極佳的跳水,只有一位裁判打出九點五分,其餘只給八點五分。給出九點五分的裁判最終更失去「最佳裁判」評選的資格,不久後辭職。
第十二屆全運會上,為「照顧」東道主遼寧隊的「金牌任務」,國家花游隊前「掌門」俞麗收受了遼寧游泳中心主任二十萬元人民幣的賄賂,將金牌拱手相讓遼寧隊。
此外,文章亦指當下出現各類違背體育精神的事件,因為「金牌至上」的政績觀,亦令地方體育局、教練,甚至運動員,不惜一切做出腐敗的行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