盜用汶川援金官商囚11年

導致近七萬人死亡的四川汶川大地震,至今已過去九年多。內地官媒披露一宗官商勾結,利用援建汶川災區發「國難財」的案件。涉案的山東省援川指揮部官員張敏,夥同四川中盈實業集團有限公司董事長楊英能,套取援建資金逾千萬元(人民幣‧下同),兩人均被判囚十一年。

據官媒報道,二○○九年汶川前期救災工作基本完成後,全國各地紛紛援助災區重建。其中山東省援川辦與北川縣政府簽訂協議,建設「北川—山東產業園」。

根據協議中的優惠政策,山東企業進入園區投資建設,可無償獲得項目土地使用權,還可以獲得固定資產建設投資總額兩成的財政補助等。

而時任援川指揮部產業園區建設組副組長的張敏,負責招商引資。當年聽聞「商機」的楊英能通過關係搭上張敏,在後者幫助下,楊先是「零地價」獲取產業園區內一萬四千多平方米土地的使用權;後又上報了大量的偽造單據,拿到了六百八十五萬元財政補助。

北川縣曾指出收據發票造假

報道引述山東省檢察機關披露,在楊申請第二次財政補助時,北川縣財政局明確提出了「收據、發票等真假難辨,存在明顯的造假行為」,但張敏強行通過審查,使得楊又如期領取了第二筆、總計一千多萬元的補助款。張敏更曾闖入討論會場,要求加快審核速度,盡快發放資金。

在該宗案件中,張敏一共收取好處費達一百五十七萬餘元。案情指,除楊英能外,張敏後來還陸續幫其他三家企業申領了援建補助資金,並從中收取好處費五十五萬多元。張敏最終被法院以濫用職權罪、受賄罪判有期徒刑十一年;楊英能則以行賄罪,同樣判處有期徒刑十一年。

本報綜合報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