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綜合報道】保障長者權益的《廣東省老年人權益保障條例》(下稱《條例》)周三實施。廣東省人大常委會委員李煥新稱《條例》明確家庭贍養的義務及責任,干涉長者婚姻自由或「啃老」(依靠父母過活)者,構成犯罪的將依法追究刑責。
隨着人口老化問題近年不斷加劇,相應政策和制度尚未完善,侵害長者人身、財產權益之事時有發生。為此,廣東省當局全面修訂原本條例,對象為六十歲以上的市民。
李煥新稱,《條例》強化政府和社會責任,明確家庭贍養的義務和責任,協助贍養人履行贍養義務。同時加強保護長者財產權益,禁止強行索取、剋扣長者財物,明確長者有權拒絕「啃老」,禁止子女或其他親屬侵佔、擅自處分長者的合法權益。
另外,《條例》加強保障困難老年群體,如首次明確對八十歲以上長者按月發放高齡津貼;對特困、低保家庭和低收入家庭長者參加城鄉居民醫療保險時給予資助,優先保障他們入住公營養老機構、享受公共租賃住房等政策;對孤寡、失能長者在社會保障和醫護予以特別照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