陝西西安一名馬姓男子今年五月中旬曾付近七百元人民幣押金,以使用共享汽車,但他使用後認為不方便,便申請退還押金,但遲遲未收到款項。涉事公司曾解釋指馬男用支付寶付押金,退款過程有誤;要求他發郵件列明註冊手機號等資料,以處理退款。馬男在八月已完成所有手續,但至今仍未收到退款。
(綜合報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