持有新西蘭綠卡的四十六歲羅姓女子以「親生兒子」名義,為一名沒有血緣關係的小童辦理新西蘭綠卡,近日被裁定偽造文件和提供虛假資料罪成,判囚廿六個月,加上她涉嫌逃稅,合共判囚三年九個月。羅辯稱偽造文件因不想孩子長大後知道自己是被收養的。
(綜合報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