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經投票決定
以保守黨現有議席,只要有四十八名議員去信1922委員會主席布雷迪(Graham Brady),要求文翠珊下台,布雷迪便會提出舉行不信任動議,投票決定文翠珊是否能留任。
若文翠珊能留任,一年內都不可再舉行不信任投票;惟若文翠珊未能留下,便會重選黨魁,文翠珊不能參選,她亦將成為其中一位任期最短首相。1922委員會由本身無政府公職的保守黨議員組成,主席有權主持有關任免黨魁的投票。
上一次啟動不信任動議於二○○三年,當時有二十五名保守黨國會議員去信委員會,要求彈劾施志安,他在翌日的投票中落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