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前日公布家庭生活垃圾分類投放指引,擬對未按規定分類投放垃圾的人士追究責任。根據深圳城管部門發出的指引,單位或個人若沒分類投放垃圾,每發現一次,個人將罰款五十元(人民幣‧下同),每單位則罰款一千元。物業管理公司亦要公示垃圾分類投放時間或地點,違者罰款二千元。
(綜合報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