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二○一○年,該名沒有公開身份的女子與自稱「米高」(Michael)的男妓,在東部城鎮哈雷(Halle)一間酒店共度三個良宵後懷孕,並誕下兒子喬爾(Joel)。惟該名女子不知米高的真正身份,於是決定向慕尼黑地方法院入稟,要求酒店公開米高的個人資料,讓她可以追討過去七年撫養兒子的費用。
四「米高」同時入住酒店
惟法院以涉事男妓的私隱比女子索償撫養費重要為由,拒絕女子請求。法庭判決指,女子未有向法庭提供有關米高的足夠資料,而且有另外三名同稱「米高」的男客人入住同一酒店,如果法庭批准請求,會令四名男士私隱有被侵犯的危機。女子不服裁決,曾上訴至慕尼黑上訴法庭,惟上訴庭認同原判,並拒絕重新檢視案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