滬「首虎」貪5000萬 囚17年

【本報綜合報道】內地昨通報多名貪官判刑。有上海「首虎」之稱的上海前副市長艾寶俊,因貪污受賄逾五千萬元(人民幣.下同)昨被福建漳州市中級法院判囚十七年。法院認為艾寶俊有主動交代罪行,認罪悔罪,且全部退贜,因此從輕判處,並沒收個人財產五百八十萬元。

漳州市中院指,二○○○年至一四年間,艾寶俊利用擔任寶山鋼鐵股份有限公司總經理、上海市委常委、副市長、上海市自貿區管委會主任等職務上的便利,本人或通過特定關係人收受他人給予的財物,折合共四千三百二十一萬元。而在二○○一至○九年,艾寶俊又利用職權,侵吞公共財物折合七百五十一萬元。

多地貪官判刑入獄

另廣西自治區黨委前常委、南寧市委前書記余遠輝則因受賄八百多萬元,被湖南湘西州中級人民法院判囚十一年。余遠輝被控二○○六年至前年間,收受他人給予的財物,約合八百八十一萬元。

而作為寧夏「首虎」的自治區前副主席白雪山被控涉貪三千八百多萬元,因受賄罪判囚十五年。中國南方航空前總經理司獻民受賄近八百萬元,被判囚十年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