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b奚落誣衊 美婦賠388萬

【本報綜合報道】美國北卡羅萊納州一名婦人,數年前與前公司的女經理交惡後,在社交網facebook上奚落對方,更誣衊對方殺子。女經理對此深深不忿,兩年前將案件鬧上法庭,控告對方誹謗。地方法院上周三宣布婦人誹謗罪成,需向女經理賠償五十萬美元(約三百八十八萬港元)。

當地傳媒報道,被告哈蒙德(Jacquelyn Hammond)當年在一間名為「WVPM」的電台工作;戴爾(Davyne Dial)則為電台經理。兩人初時分屬好友,其後互相憎恨對方。戴爾其後在facebook上發文,解釋為何離開WVPM,並自立門戶,哈蒙德在貼文回覆:「我沒有飲醉及殺死我的孩子。」

戴爾的孩子在一九七六年,意外被朋友槍殺,死時年僅十一歲,戴爾並沒有殺死或造成兒子死亡。戴爾深感哈蒙德無非想奚落自己喪子,又稱哈蒙德的指控不實及充滿惡意,決定向對方提控。經過兩年訴訟,法官判哈蒙德罪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