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綜合報道】安徽蕪湖市一對夫婦去年五月在屋苑駕車時,不慎輾斃一隻寵物犬,事後身兼屋苑保安的狗主周少華與兩人協商賠償事宜未果,翌晚持矛闖入對方家中殺死二人,兩人的十歲女兒隨後墮樓身亡。案件前日在蕪湖市中級人民法院進行一審公開宣判,法官以故意殺人罪判處周少華死刑。
當日周少華的陳姓女友在區內遛狗時,因未牽狗繩,結果狗隻被開車路過的女死者輾斃。雙方未能就賠償數目達成共識,翌日女死者致電周少華,告知只能賠償一千五百元人民幣,周大感不滿。
當晚周少華下班後帶同「野豬矛」往女死者家中交涉,期間周拿出矛刺向女死者,後又將其蔡姓丈夫刺倒。夫婦倆的女兒跑回房間致電報警,周其後也致電報警自首。警方趕到現場扣押周少華,隨後在一樓草坪處發現女童墮樓受傷,她十日後不治身亡。
法官以故意殺人罪判處周少華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並賠償約十二萬元人民幣,周當庭表示不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