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南市前議長李全教被控在市議員選舉期間涉嫌賄選案,台灣高等法院台南分院昨晨二審宣判,李全教改判囚三年六個月,褫奪公權五年,全案仍可上訴。李全教二○一四年參選議長期間,被指涉嫌賄選,台南地方法院去年一月一審,李被判囚四年,褫奪公權五年。
(綜合報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