炸浦東機場 滬漢囚八年

【本報綜合報道】上海浦東機場去年發生爆炸案,造成三名旅客受傷,多個航班取消或者延誤。上海市第三中級人民法院昨日對此宗轟動一時的案件作出一審宣判,判處被告周興柏有期徒刑八年,並且剝奪政治權利兩年。

博人關注 庭上道歉

案發於去年六月十二日下午,周興柏在上海浦東國際機場T2航站樓的出發大堂,向辦理登機證的櫃位投擲三個自製的爆炸物,其中兩個爆炸,造成三名旅客不同程度受傷。周再取出匕首割頸,但被制服,送院後獲救。

該宗案件近日在上海市第三中級人民法院公開審理,被告人周興柏在庭上承認罪行,表示其犯案目的只是想引起社會關注,並無「報復社會」的意圖;他在庭上連番道歉,期望得到重新做人機會。

法院認為,周興柏因個人生活、感情不順而將不滿情緒發洩於社會,製造爆炸物在公共場所引爆,造成三名旅客不同程度受傷、三個國際航班被取消或延誤,原應從嚴懲處;考慮到事件尚未有造成嚴重的後果,周興柏到案後如實供述罪行,具有坦白情節,依法可以從輕處罰,故判其有期徒刑八年,剝奪政治權利兩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