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中市三十二歲徐姓男子上年六月涉嫌駕車追撞一名女大學生,並將受傷而無力反抗的女學生載到酒店內進行性侵,更搶去其身上財物,女學生事後由父親報警。法院一審重判徐男十九年半有期徒刑,惟徐男翻供稱無劫財劫色,不服上訴。案件昨進行二審,法官斥徐男手段殘忍且令人髮指,維持一審判決。
(綜合報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