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首間旅館違反恐法罰10萬

【本報綜合報道】內地《反恐法》規定旅館業經營者和管理者,必須落實旅客住宿實名制。深圳警方兩個月前偵查一宗偷渡案中,發現當地一家招待所不按規定檢查登記旅客資料,且不及時整改。該招待所日前遭當局處以十萬元(人民幣‧下同)罰款。據悉,這是深圳警方依《反恐法》,對旅館業開出的首張巨額罰單。

查偷渡案揭未實名登記

廣東省公安廳日前通報,今年7月,深圳警方聯合相關部門在偵查一宗偷渡案件期間,發現深圳港X招待所違反實名登記管理規定,未有如實登記涉案人員身份資料。經調查證實,該招待所曾多次不按規定檢查登記旅客資訊,且不及時整改。

深圳警方查明後,依據《反恐法》對該違法招待所處以十萬元罰款,並對招待所的路姓主要負責人處以一千元罰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