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拘留近三個月的廣東豐陸市烏坎村前書記、村委會主任林祖戀,涉嫌受賄一案,昨在佛山市一審宣判。林祖戀被判入獄三年一個月及罰款二十萬元(人民幣‧下同)。林表示不上訴。不過其家屬質疑審判是黑箱作業,所謂公開審訊只是當局騙人的伎倆。烏坎村民大都不相信林祖戀有罪,數百村民昨日兩度遊行抗議,要求中央介入,給林祖戀一個真正的公平和公開審訊。
官媒昨日報道林祖戀被控受賄、非國家工作人員受賄及串通圍標等三罪;控方指,林祖戀擔任烏坎村委會主任期間,利用協助政府管理烏坎村系列民生工程的職務便利,直接或通過他人收賄四十四萬三千元;在烏坎經濟合作社購買抽沙船等船隻中,收回扣十五萬元;在烏坎村民民生工程串通投標等。
案件昨日上午九時在佛山市禪城人民法院開審,林祖戀當庭承認收取賄賂,但不承認串通投標。法庭於當日下午二時三十分作出宣判。其中串通投標罪名不成立,而受賄及非國家工作人員受賄兩項罪名罪成,合併執行有期徒刑三年一個月及罰款二十萬元。
內地官媒宣稱這次是公開審訊,但禪城法院昨晨開庭前,公安把法院大樓周圍封鎖,驅趕市民和外地記者遠離法院。林的兒子林壯在網上批評審訊不公平、不公正,不公開。他指聽審席有三十人,官方只讓林家三名親屬入庭聽審,且旁邊有兩名國保監控,其餘是指定村民。當局又不讓家屬請辯護律師,只准用官方指定律師,因此他狠批是黑箱作業,「這一切都是騙人的」。
烏坎村民大都認為林祖戀無罪,為村民維權、討回被侵佔土地,於今年六月中被當局帶走。數百村民昨日上午在村內發起示威遊行,聲援受審的林祖戀。
昨日下午林祖戀認罪和庭上懺悔消息傳回村後,數百村民再冒雨遊行,抗議判決不公,要求中央介入。這次不公的判決令村民更加堅定遊行,爭取當局釋放林祖戀。
本報綜合報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