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綜合報道】被指與去年落台的華潤集團前董事長宋林關係密切的華潤集團前副總經理蔣偉,其受賄案前日在江蘇南京市中級人民法院一審宣判,蔣偉被控六年來受賄逾二百八十萬元(人民幣.下同),最終被判處有期徒刑八年,並處罰金一百萬元。蔣偉當庭表示服從判決不上訴。
經法院審理查明,在○七年至一三年間,被告蔣偉利用擔任華潤集團黨委委員、總會計師、副總經理的職務便利,在企業經營、業務往來過程中為他人謀取利益,先後收受財物共計折合二百八十六萬多元。由於蔣偉認罪悔過,歸案後又退繳全部贓款贓物,法院依法從輕處罰,判其監禁八年。
另外,浙江「首虎」、省政協前副主席斯鑫良受賄案,昨在江西九江市中級人民法院一審開庭審理。斯被控於○一年至一四年間,利用擔任湖州市委書記、浙江省委常委、組織部長,以及浙江省政協副主席等職務上便利,為十四家單位或個人在承接工程、職務晉升等事項上謀取利益,本人或通過其妻非法收受他人財物,合共一千九百五十五萬多元。斯在庭上表示認罪悔罪,案件擇期宣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