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綜合報道】台灣新北市十四歲少女早前在facebook成立群組,並招攬四名十二到十三歲的少年加入,然後竟因對性好奇為四人口交。少女家屬得悉後怒告四名少年,後以賠償八萬元(新台幣‧下同,約一萬九千港元)與其中一方和解。新北地院前日判另三名少年家人,亦須各賠八萬元。
前年十一月,五人相約見面,期間提及性行為,一名少年提議少女替他們口交,豈料她一口答應,其後在其中一人住所內輪流替四人口交。少女事後向同學談及事件,老師得悉後告知其父母揭發事件。少女家人其後憤而提告,以女兒身心健康權、貞操權,以及父母的保護教養權受害索賠,新北地院審理期間,其中一名少年與女方和解,另三名少年家人須賠償少女十二萬元,另向少女父母各賠六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