萬億社會撫養費 多少流進貪官袋

在放開二胎之前,內地每年徵收二百五十多億元的社會撫養費,但這筆原應收歸國庫的巨額財富,卻成為貪官的唐僧肉,「撫養」了一批又一批貪官。

上世紀七十年代末,當局確立計劃生育國策,對超生者罰款,美其名曰社會撫養費,這筆錢每年超過百億元,多年下來已滾成上萬億元。在不少超生者為此家破人亡,留下一段段讓人嘆息悲劇的同時,更多的計生官員卻中飽私囊,大發橫財。

內地媒體揭露,一些鄉鎮徵收的社會撫養費,百分之九十淪為發獎金福利、報銷公款吃喝的小金庫。這一做法直接導致社會撫養費與計生部門自身收入福利掛鈎,加劇了催繳過程中採用暴力手段的誘因。事實上,在一些地方,基層計生人員為了收取更多社會撫養費,甚至不惜「放水養魚」,鼓勵群眾超生,然後再徵收社會撫養費。

計劃生育原本是「天下第一難」的工作,但在基層卻是油水最多的肥缺。很多計生官員抄家的殘酷手段,簡直比當年日本侵略軍的「三光」政策還要兇惡,超生百姓家中值錢的財物被掃蕩一空,就連房子也被推倒,可謂無所不用其極。一些沒有財物可供搜刮的孕婦,即使懷胎八月,也慘遭強制引產。反觀一些有權有勢的人家,只要出錢行賄,連生多胎也無人管。

權力尋租 積重難返

當局設立社會撫養費,原意是用於超生兒童的公共設施建設,但沒想到最後居然「撫養」了貪官。社會撫養費的變質,折射出內地行政管理是何等的荒唐。社會撫養費的透明度問題,輿論已呼籲多年,當局始終置若罔聞,到底何時才能給國人一個交代呢?

類似權力尋租的行為,在內地屢見不鮮。行政部門在執行政策時以罰代管,甚至養寇自重,將特權變作撈錢的手段。例如公安部門打擊賣淫嫖娼,警員往往跟一些妓女勾結,先讓妓女勾引嫖客,關鍵時刻警察破門而入,抓住現行之後,威逼嫖客上交罰款。那些所謂抓嫖能手,實際是養娼高手,天天都有進帳。又如地方政府給交警下達罰款指標,多罰者多收提成,導致不少交警上街亂開罰單,甚至將執法權外包給黑社會,官匪一家親。再比如內地食品衞生問題之所屢禁不止,並非法規不健全,而是執法部門玩忽職守,一些執法人員收受不法商家賄賂後,對問題視而不見。

事實上,政府部門在施政時錢字當頭,有利可圖的事打破頭搶着幹,沒有利益的事能躲則躲。正因為此,部門利益、小團體利益、地方利益綁架了公共利益,甚至凌駕國家利益,一些長遠對民生有利的德政,最後往往淪為誤國誤民的惡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