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綜合報道】河南洛陽發生駭人家暴案,遇襲婦人因不堪家暴提出離婚,遭狠夫猛劈十六斧,至多處骨折,腳筋被斬斷,直至其七歲兒子代母向父求饒,才逃出生天。劈妻狠夫事後只被警方處以罰款二百元及行政扣留十日,女方家屬對此甚為不滿,擔心狠夫獲釋後會報復。
被劈婦人姓陳,八年前與較自己年長十二歲的楊姓男子結婚,兩人育有一對七歲及四歲孩子,一家居於洛陽市高新區。陳婦以往多次被丈夫暴打,本月五日晚,她再被丈夫拳打腳踢,她揚言要離婚,其丈夫取斧頭對她狂劈,至其腳筋劈斷,她倒在血泊中。兩名年幼的孩子聽到母親的慘叫聲,其長子趕緊護着媽媽,楊某才停手。
陳被送到醫院,被診斷為失血性休克,開放性骨折,多發血管、肌腱(筋)斷裂。經醫生搶救,雖保住性命,但高昂醫療費,使捉襟見肘的陳婦及家人大為惆悵。
內地首部《反家暴法》上月一日正式實施,施暴者將被追究刑事責任,但陳婦妹妹表示,楊某自首後公安沒依《反家暴法》追究刑事責任,只處以罰款二百元扣留十日,料近日可獲釋。她們擔心,楊某獲釋後更加囂張,甚至報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