川官咪嘴侵權 女歌手狀告敗訴

【本報綜合報道】歌星「咪嘴」演出可能時有聽聞,沒想到假唱也會發生在內地官場上。吉林女歌手蘆菲早前獲邀灌錄歌曲,參選四川平昌縣城市形象主題曲比賽。雖歌曲入選,但歌手卻換作他人,其歌聲竟成為平昌縣文物局副局長周莉萍的「幕後代唱」。蘆菲事後狀告對方,上月一審宣判卻駁回其訴訟請求,更要她付三千三百元(人民幣‧下同)訟費。

二○一二年十月,蘆菲獲邀演唱歌曲《水墨平昌》,其後被報送參選平昌縣城市形象主題曲比賽,惟之後一直杳無音信。蘆母劉愛輝稱,一三年五月女兒偶然在網上發現《水墨平昌》成功入選,但歌名卻被改成《江口水鄉》,演唱者變為周莉萍,並現身當地文化節上「咪嘴」表演,但歌聲卻是蘆菲的。

據悉,周莉萍當年上台「表演」後,該歌曲成功走紅,而她亦於不久後升官。周曾回應指事件純屬「工作失誤」,因演唱時工作人員誤播原唱版,鑑於現場觀眾多,為應急處理才對口形假唱。

非詞曲作者 法院駁回

蘆菲事後亦開始追究,前年五月與平昌縣文化館達成協議,館方承諾賠償蘆菲各種侵權費及損失費十五萬元,並發聲明承認蘆菲為原唱者,同時蘆菲要放棄所有民事賠償權利。由於館方僅作賠償承諾,其餘約定均未履行,蘆菲同年十一月決定狀告平昌縣文化館、平昌縣政府及周莉萍,並索賠五百萬元。

四川巴中市中院上月廿五日作一審判決,認為蘆菲不是詞曲作者,不享有表演權,只享有表演者權,將該案定為侵害表演者權糾紛。另因蘆菲曾與平昌縣文化館達成協議,且平昌縣文化館事後已在縣政府網站發聲明,駁回蘆菲的訴訟請求。蘆菲表示不服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