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內閣承認核武擁有權

【本報綜合報道】核安全峰會在美國華盛頓舉行之際,日本政府昨日在內閣會議上通過一份答辯書,表明憲法第九條沒有禁止日本擁有核武,無疑是強調日本可擁核武。由於該答辯書被視為代表政府正式立場,對核峰會而言是一大諷刺。

恐違無核三原則

日本內閣通過的答辯書,是回答眾議員鈴木貴子提出「日本是否有權擁有核武」的質詢而制訂。答辯書中指出:「為了自衞保持最低限度的實力,在憲法第九條中並沒有禁止,核武器也是一樣。假如只保持一定限度的話,擁有核武本身沒有在憲法中被禁止。」

經內閣會議正式審議通過的答辯書,被視為完全代表日本政府的立場,因此這答辯等於重申日本可擁核武。

日本現時有「無核三原則」,就是對核武「不製造、不擁有、不進口」。有專家指出,日本一旦擁有核武,勢必進一步刺激亞太區核軍備競賽,亦會令中日關係更加惡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