演藝人吸毒上海封殺三年

上海昨日實施《上海市禁毒條例》,明確演藝圈藝人吸毒被查後,將一律「封殺」三年,不得參與廣播電視及文化演出,其參與製作的電影、電視和商業廣告等不予播出,違反者將被處十萬元以上、二十萬元人民幣以下的罰款。另三年內有吸毒行為的人士則被禁止駕駛車輛,其駕駛證亦將被扣留。

(綜合報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