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人質扣伊朗 每日賠7.8萬

【本報綜合報道】伊朗一批激進學生於一九七九年十一月四日,佔領美國駐德黑蘭大使館,挾持六十六名美國外交官及平民為人質,扣押最多長達四百四十四日。一直爭取賠償的人質及家屬於聖誕節前收到好消息,其中五十三人將獲賠最多四百四十萬美元(約三千四百三十二萬港元)。

53人共獲694億

美國國會日前通過巨額開支法案,給予每名人質或其家屬多達四百四十萬美元賠償,相當每扣押一日獲得一萬美元(七萬八千港元)。代表律師蘭克福德(Thomas Lankford)形容,這是一場漫長而艱苦的鬥爭,坦言自己於十六年前接手此案後,從未想像要花上如此長時間,為當事人爭取賠償。

人質於三十六年後才獲得賠償,全因當年美伊達成的協議,禁止他們向伊朗政府追討賠償。不過,事情於今年出現轉機,美國一名法官下令法國巴黎銀行,須就違反對伊朗的制裁規定,繳交八十九億美元(約六百九十四億港元)罰款,用來補償恐怖主義的受害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