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至主要內容​跳至主目錄​

《台壹》報道不實賠70萬

台灣《壹週刊》(下稱《台壹》)再因報道不實須賠償。《台壹》前年報道高檢署女事務官李安倫與已婚檢察官洪威華有婚外情,甚至爆出李傳簡訊譏笑洪妻床技不如人,李因此遭調職。洪氏夫婦與李認為《台壹》報導不實分別提告,其中李求償部分,台北地院認定該報道侵害李的名譽權,判《台壹》及撰稿記者等四人須連帶賠償七十萬元新台幣(約十六萬港元)。(綜合報道)

人人做記者
爆料方法 :
爆料熱線: (852) 3600 3600電 郵: news@opg.com.hk網上爆料
傳 真: (852) 3600 8800手機網站: m.on.cc
SMS: (852) 6500 6500MMS: ireport@on.cc
本網站已採納無障礙網頁設計。如閣下對此網站在使用上有任何查詢或意見,請以下列方式聯絡我們。 電郵 : enquiry@on.cc
東方日報香港人的報紙 必然首選 連續49年銷量第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