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航合作商捲貪案

內地民航空管局局長助理劉德華早前受查後,傳媒再爆民航領域黑幕,指審計署早前對中國南方航空集團公司(下稱南航)審計時,揭發有合作銷售商透過行賄民航華北管理局高層,為南航取得客源高峰時段航線,合作商則收取合作經營費,兩年涉額逾一億五千萬元(人民幣.下同)。

報道指,自○四年十月起,在前民航華北管理局局長黃登科授權下,航班時刻管理員能獨自審批航空時刻表。一權獨攬下,航空公司難從正常途徑取得航線,必須求助有特殊背景的公司。

透過民企為黃登科買車

審計人員○九年進駐南航後,發現湛江日美雖為南航的「兩包一合(即包機、包銷和合作經營)」業務的最大合作商,但湛江日美毋須投資機隊或負責廣告營銷下,也能獲得巨額報酬,惹來審計人員懷疑,認為湛江日美為「潛規則」下的特殊背景公司。

審計調查發現,湛江日美負責人龐漢章收南航合作經營費後,透過把資金轉入華北管理局名下酒店帳戶,再由華北管理局以報銷各類費用的手法行賄,以換取管理員為南航增加往返北京的航班,或把南航原有航班由非繁忙時刻,調到客源高峰期。龐另透過一間民營企業,為黃登科妻兒購買兩輛共值四十多萬元的汽車。

調查期間,時任民航華北管理局的航班時刻管理員曾威脅南航,稱若審計署審查華北管理局,南航的飛機就會「都飛不起來」。紀檢部門最終分別以行賄、受賄罪拘捕龐、黃及多名南航高管和民航機關人員,其中黃登科因受賄三百七十萬元,其單位受賄一千七百多萬元,被判處有期徒刑十三年。

本報綜合報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