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爭鮮違規製魚生

在香港設有不少分店、台灣連鎖迴轉壽司店「爭鮮」日前因涉嫌在未取得輸入許可下,私下對一批重約三噸的進口三文魚進行分切及加工,被桃園衞生局稽查發現後,遭台灣的衞生福利部食品藥物管理署處分,未來一年將不得申請「具結先行放行」。換言之,台灣爭鮮未來想出售最新鮮的魚生時,可能需要委外採購。

所謂「具結先行放行」,即是由於進口商品的檢驗時間長(超過五日),加上在櫃廠抽樣困難、產品容易腐壞或變質,因此會先移置海關倉庫冷藏封存,待檢驗合格後才入關啟封,一般適用於新鮮蔬果、水產等易腐壞商品。

未獲輸入許可已處理

惟台灣爭鮮於上月二十八日空運進口共一百三十五箱「大西洋鮭魚(即三文魚)及多瑙河鮭魚」後,於同月三十日向食藥署申請「具結先行放行」。

雖在本月一日初驗合格,但在未取得食品輸入許可前,已提前進行分切加工,並被桃園衞生局於五月二日下午六時覆查時發現,結果遭食藥署處分。

據食藥署區管中心副主任王德原指,目前尚未清楚這批三文魚有否被偷偷賣掉,但已交由桃園衞生局繼續追查,若發現台灣爭鮮擅自販賣具結放行產品,將處以販賣價格一至二十倍的罰款。對於案件中是否有人檢舉,食藥署回應稱目前尚不清楚。

港爭鮮稱來貨無影響

台灣爭鮮回應時坦言,案件中確有「偷步」行為,但強調只是報驗流程有瑕疵,貨品品質絕無問題。

對於未來一年爭鮮或需委託其他同業採購新鮮食品時,爭鮮則指出公司目前只從媒體中得知消息,需要待公司收到相關裁決處分後,才會進一步處理和對外說明。

另外,香港爭鮮稱本港爭鮮與台灣爭鮮分開輸入貨品,故香港爭鮮不受事件影響,又指本港進口程序可於即日完成,不會出現台灣報關程序的問題。

本報綜合報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