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辣招反腐限制官眷經商

上海市委周一在市黨政幹部會議上使出反腐辣招,不僅規定市級領導官員的配偶不得經商,連子女及其配偶亦不得在市內經商。市委書記韓正強調,此舉是要告知官員「魚與熊掌不可兼得」,遏止少數腐敗官員「一人當官、全家發財」。

韓正於全市黨政負責幹部大會上公布新規定,指市級領導幹部配偶不得經商辦企業,子女及其配偶不得在本市經商辦企業;而領導上報的家屬經商情況,亦會被定期抽查,嚴打漏報、瞞報。

韓正:當官不要發財

韓正警告,上海發展正處在新的關鍵時期,但少數領導幹部腐敗,圖「一人當官、全家發財」,如屢禁不止,黨的威信和影響必然逐漸喪失。韓正續指,目前須抓好腐敗的「關鍵少數」,而治好黨管好幹部必須嚴字當頭,並須從管好家人開始;而新規定則已劃底線,告知官員「魚與熊掌不可兼得,選擇當官,就不要經商發財」。

原則:愈高級愈嚴厲

新規定的原則是「級別愈高,管理規定愈嚴」,除市級領導外,市委次一級官員、各級法院、檢察院、公安局及央企等高級市管正職領導的配偶亦不能經商,而其子女、兒媳女婿則不得在其轄區或業務範圍內經商。其他職級較低的幹部規範較寬,配偶、子女、兒媳女婿則不可在幹部轄區或業務範圍內經商。所有領導的配偶、子女、兒媳女婿均不得在市內從事涉利益衝突的商業活動。

按時上報 定期抽查

為加強問責機制,領導幹部須按時上報有關經商情況;市委組織部、市紀委等機關會定期核實上報的經商資料,同時抽查兩成無經商情況的領導,以打擊漏報、瞞報者。若領導違反規定,相關親屬須主動退出所涉之商業活動,否則領導須主動辭去職務;另指出,虛報與未及時糾正者,將受領導幹部組織處理或紀律處分,若涉嫌違法,則移送相關機關處理。

本報綜合報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