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有金執

新疆青河縣一名牧民,上周在野外露天拾到一塊重達七點八五公斤的狗頭金(天然產出的黃金),形狀酷似中國地圖,令左鄰右舍嘖嘖稱奇,爭相一睹為快。有指該牧民一夜暴富,但律師則認為拾到的狗頭金依法屬國家所有,不論是礦物或文物均須上繳。網民紛批不合理,揶揄「你唔好去搶!」

內地官媒報道,被拾到狗頭金長約廿三厘米,最寬處約十八厘米,最厚處約八厘米。整塊有如人工鏤空的藝術品,從不同的角度能夠看出不同的造型。有人看到像大腳印,也有人看到一個人坐在山巔,同時有不少人指其形狀酷似中國地圖,是塊難得一見的奇物。

法例規定 拾到須上繳

狗頭金是天然產出,顆粒大而形態不規則的塊金,通常由自然金、石英和其他礦物混合組成。有的地方則以其形似馬蹄而稱之為馬蹄金,但現時多數統稱這種天然產出的塊金為狗頭金。史上最著名的狗頭金莫過於十九世紀中,一名木匠在美國西岸拾到重達三十二公斤的狗頭金,結果形成淘金熱,而催生出三藩市等著名城市。

而今次拾到狗頭金的牧民生活並不富裕,因此網民建議他不妨待價而沽,以改善生活。但是,內地有律師卻認為,根據《礦產資源法》規定,天然黃金屬於國家的貴重物品,是礦產資源的一種。《文物保護法》亦指出,任何單位或個人不得侵佔、哄搶或私分。因此,該牧民不僅不能夠保留該狗頭金,還不能拿到市場出售,而是要上繳政府,後由國家給予適當獎勵。

本報綜合報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