養老制度並軌 消除社會不公

內地年終推出一項實質性重大改革舉措,將養老金制度並軌,以消除數十年來公共與私營部門僱員之間在退休金福利上的差異。這項改革之核心內容是,黨政機關、事業單位建立「與企業相同基本養老保險制度」,實行單位和個人繳費,從制度和機制上化解雙軌制矛盾。

「雙軌制」是內地市場經濟改革進程中的特殊名詞,隨着市場經濟的建立和完善,「雙軌制」愈來愈成為改革的阻力,在很多領域已退出改革舞台,保留下來的也日益受到質疑和詬病,養老金制度是其中之一。

現行養老制度一九九五年建立,從國家層面來說,內地當局雖在二○○八年發布過《事業單位工作人員養老保險制度改革試點方案》,確定山西、浙江等五個省市開展事業單位養老保險制度改革試點,然而多年來一直未獲實質性進展。原因在於,只並事業單位人員養老,不並公務員養老,讓前者心有不甘而強烈抵制。

破釜沉舟 背水一戰

根據目前的養老金標準,公職人員的養老金數額遠遠高於企業退休人員,公務員不用繳納養老金卻能享受到八成甚至九成的養老金替代率,退休金約為在職工資的八九成;相反,企業職工一直繳納養老金,養老金卻只有在職工資的約四成。其直接後果就是,導致同等學歷、同等職稱、同等技能、同等貢獻的人,只因單位性質不同,退休待遇往往相差甚遠,從而引發公平性質疑。可以說,養老金「雙軌制」是內地這些年製造貧富分化、社會不公的主要原因之一。

養老金並軌改革從一個側面見證了內地改革在進入深水區後的推進困難。內地公營部門職員有三千七百萬人,其中七百萬是國家公務員,與幾億企業職工及農民相比,雖然公職人員不到十分之一,但由於他們掌握着養老金改革的決策權,要自己改自己,除非有極大的政治勇氣,否則非常困難。過去內地當局不是不想推進養老金的並軌,但每次提出動議就遭到事業單位職員的強烈反對,理由如上所說,只改事業單位不改公務員,使前者認為不公平。

無論如何,養老金制度的改革不可能停止,亦不可能將現行雙軌模式永久固化,否則,無異於提醒社會,公營部門是特殊利益群體,這勢必引發公眾日益嚴重不滿,從而成為社會不穩定因素,為當局帶來政治風險。因此,改革方向只能是公營部門向企業看齊,建立統一的養老金體系。這不單單是技術問題,首先是政治問題,需要當局拿出政治決斷。反腐所以能夠打下眾多老虎,就是因為最高領導的破釜沉舟、背水一戰,改革也當有如此勇氣和決心。今次當局在養老金制度改革上也體現了這種政治勇氣,令人不無期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