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綜合報道】安徽省蕪湖市鏡湖區政協前副主席鄒維琴,日前因為協助及直接騙取多套安置房,一審被以濫用職權、貪污及受賄罪判監十六年,追繳被扣押的八十萬元贓款(人民幣‧下同)。鄒被指於二○一○年下半年至二○一一年間,直接及協助他人騙取總共十三套安置房。
此外,鄒又利用職務之便騙取公共財物約六十六萬元,還收受約十六萬元的財物為他人謀利,涉案總金額高達五百多萬元人民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