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賴」是內地近年才出現詞語,指欠下大量金錢而賴着不還的人。法律意義上,「老賴」是指在民商領域中的一類債務人,擁有償還債務能力,但卻故意賴帳,直至法院民事判決後,依然以各種藉口拒不償債,並以轉移資產、藏匿等手段規避法院強制執行。「老賴」最直接表現就是「死豬不怕開水燙」,能找一百個理由拒絕還錢,並裝出愁眉苦臉的可憐樣,惟一轉身就揮金如土,滿身名牌出入上流社會,甚或揚言「要錢沒有,要命一條」。很多法院判決歸還的欠款、賠款,就這樣拖欠無窮時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