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州公布會議五項規定

廣州市人民政府辦公廳公布《市政府系統全市性會議(活動)若干規定》,提出嚴格控制會議數量、規格、規模、會期、經費的「五嚴格」要求,規定每年以市政府名義開會不得超過十五次;與會人數不得超過三百人等。

(綜合報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