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環境保護部(下簡稱環保部)日前公布今年上半年全國環境質量狀況,在已實施新空氣質量標準的一百六十一個城市中,僅廣東深圳、西藏拉薩等九個城市達標,其餘一百五十二個城市環境空氣質量均未達標準,不合格率達百分之九十四。而與去年同期相比,首批實施空氣質量新標準的七十四個城市空氣質量有所改善,平均達標天數提高百分之一點六。
今年上半年,全國三百三十八個地級及以上城市中,三百二十七個城市均展開空氣質量監測,包括京津冀、長三角、珠三角等重點區域的一百六十一個城市實施新空氣質量標準,展開PM10、PM2.5(小於二點五微米的微細懸浮粒子)、二氧化硫、二氧化氮、一氧化碳及臭氧等六項指標的監測;另一百六十六個城市尚未實施新空氣質量標準,只對PM10、二氧化硫、二氧化氮三項污染物展開監測。
環保部公布的環境質量狀況顯示,僅浙江舟山;廣東的深圳、珠海、湛江、雲浮;廣西北海;海南的海口、三亞,及西藏拉薩九個城市達標,其餘一百五十二個城市環境空氣質量均未達標準。另未實施新標準的一百六十六個地級以上城市中,一百零五個城市環境空氣質量達標。
而與去年同期相比,隨着《大氣污染防治行動計劃》及相關措施的落實,同時受氣象條件好影響,首批實施空氣質量新標準監測的七十四個城市中,城市達標天數比例在百分之十一點七至百分之九十七點二之間,平均達標天數比例由百分之五十八點七上升到百分之六十點三,提高百分之一點六。其中京津冀區域空氣質量明顯改善,十三個城市達標天數比例提高百分之三點二。
本報綜合報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