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泉局長受賄判死緩

甘肅省酒泉市前建設局局長史勇受賄案,昨日於白銀市中級法院進行一審宣判。史勇因犯受賄罪、巨額財產來源不明罪獲判死刑,緩刑兩年,剝奪政治權利終身,沒收全部個人財產。法院認定史勇利用職務之便,多次非法收受他人財物共逾一千八百四十萬元人民幣;四十一萬美元,及十一條金條。另被揭有逾二千五百萬元人民幣財產來源不明。

(綜合報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