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綜合報道】河南省高級人民法院上周四對廣東省委前常委、統戰部前部長周鎮宏受賄、巨額財產來源不明案宣判,裁定核准河南信陽市中院一審以受賄罪判周死刑,緩期二年,剝奪政治權利終身,沒收個人財產,與其所犯巨額財產來源不明罪並罰。周被控受賄二千四百六十萬元(人民幣‧下同),另有三千七百萬餘元財產不能說明來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