華夫婦收台諜費遭德遣返

【本報綜合報道】德國下薩克森州法院日前裁定,一對曾成功在德國申請避難保護的中國夫婦,在領取德國社會福利的同時,又收取來自台灣情報部門逾十萬歐元(約一百零八萬港元)匯款,違反德國福利法,須償還早前領取約四十三萬港元的社會福利費。該對夫婦較早前已被遣返中國。

德國《明鏡》周刊報道,案中華人夫婦分別於一九四八和四九年在中國出生,一九九○年前往德國申請避難,九三年獲得德國永久居留權,享受着德國住房補貼、失業救濟和社會救濟金等福利。

裁定違反福利法

德國警方其後發現,他們在領取社會福利的同時,每月卻收取台灣情報部門的匯款。男子辯稱,他只是匯款的託管人,自己分文未得,但不獲法院接納,裁定他們違反德國福利法。但判決書沒有提及兩人的姓名和城市,僅用字母代號表示。